上銀光電董事會決議依法解散
說明 上銀光電因面臨大量中國太陽能模組低價傾銷歐洲導致售價崩跌,通膨導致生產成本上漲及原材料供應商相繼退場等外在不利因素。經評估前述情況短期不會改善並極可能延續數年,為避免虧損持續擴大,擬決議依法解散。 影響分析 上銀光電主要業務為研發及生產無鎘製程的銅銦鎵硒(CIGS) 薄膜太陽能電池,近幾年專攻利基市場,不生產傳統模組,只生產高單價之太陽能屋瓦,僅維持低產能運作。客戶主要在歐洲,也積極推廣到東南亞或美洲等地。 CIGS 太陽能電池因無法與傳統矽晶產品的效率與價格競爭,相關廠商多已退出市場,代表CIGS的市場份額難以拓展。面臨當前產業競爭激烈,經營環境不利加劇獲利難度,因此上銀光電作為國內唯一CIGS廠商也被迫退出市場。上銀光電退出對台灣光電產業及產值影響程度有限。